第三章 神殿一战 2(2/4)

作品:《萨弗拉斯权杖

魔宠,但一般体积较小,藏匿也方便,柔软而长的不妨当腰带,比如蛇;小巧玲珑的不妨当帽子装饰,比如蝙蝠——就算光明正大地托在手上也没事,不会有什么人来抢。

但星星就不同了,它是虹彩龙。

巫师喜欢找个魔宠,可不仅仅是为了好玩或者闲暇时解闷,这是有实用价值的。魔宠和巫师主人的灵魂相连,也就能将自身的一部分能力传递给主人。蝙蝠魔宠能让巫师耳目聪明,猫魔宠能让巫师脚步轻盈,蛇魔宠能让巫师更加口舌灵便,老鼠魔宠能让巫师虚弱的体质有轻微改善,还有人养蜥蜴当魔宠,以便增强自己的爬墙能力,估计是为了偷窥女浴室。

就像人和人之间能力有差别,动物和动物之间同样也有能力差别。同样都是老鼠,这只就可能比那只更强壮些。被转化为魔宠之后,这种先天差别依然保留,并且会影响巫师主人从它们那里所获得的能力的强弱。所以巫师都比较喜欢找优秀的动物当魔宠——当然,也不是什么动物都能做魔宠的,通行的,也无非就那十来种。

历史上,并不曾有记载说哪位巫师拥有虹彩龙做魔宠的,但这未必说明虹彩龙不能作为魔宠,更可能是因为虹彩龙在物质界出现得太少。而且就算有巫师能跨越位面,也不敢去虹彩龙的巢穴里抱只小龙出来。

虹彩龙是最具天赋的龙族,以魔法理论来推测,如果能拥有一只虹彩龙做魔宠,想必能大大提升巫师的施法能力。

得想个办法,不能让星星总这样招摇过市,否则难免会被一堆人盯上。

最好的,也最奢侈的方法,是像月精灵达克索拉那样拥有一个空间袋,直接把星星丢进去,没人的时候再放出来。但空间袋这东西价格昂贵不说,一般还买不到。退而求其次,那就只能给小家伙来点伪装了,比如,把它也变成普通的蝙蝠老鼠等形态,这种方法不太保险,遇上高明的巫师照样被一眼识破,但总要好一些。

“不好,”思思一口拒绝,她极少这么坚决过,“那些都太难看了,它现在这样最漂亮,对吧。”

“啊,对……只是容易惹麻烦。你看刚才那个巫师,感觉对星星就很有企图。”

“我也发现了,不喜欢那个家伙,”思思点头,认真地说,“那下次见到就杀了他吧。”

这个解决方案干净利落,一劳永逸,卡拉图人无可反驳。

※※※

阿斯卡特拉是费伦第七大港口,西面就是宝剑海的万里波涛。伊斯塔和思思并肩坐在码头,看着来来往往的船只装货卸货,湿润的海风吹过来,带着微微的咸味。海面上,一群一群银白色的海鸥在波浪间穿梭飞舞。

“这就是大海啊。”

思思闭上眼睛,感觉海风扑面而来,吹拂头发。已经近冬日,正午的阳光也并不猛烈刺眼,晒在身上反而暖洋洋的。逛了一上午街,她微微有些疲倦,迷迷糊糊的靠在伊斯塔肩上,几乎要睡着了。

小虹彩龙从背包里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

虽然思思的方法确实干净利落,但杀人总是不好的——尤其是在这种大城市里,毁尸灭迹都很麻烦。在来码头的路上,他们顺路回到铜冠酒店,取了个背包,把星星塞在里面,同时扔进几个苹果,然后一路上就听见喀嚓喀嚓声,小家伙的胃口极好,大概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别睡着了,这里风大,会着凉的。”伊斯塔低声说。

“嗯。”

思思迷迷糊糊地应了声,揉揉眼睛,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咦,那是什么啊,”她指着北方问,“金灿灿的一大块。”

伊斯塔看了一眼,“沃金神殿。”

“沃金?”

“执掌商业和财富的女神。我们刚才买东西的那地方,不就叫沃金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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