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横行荒原的大爷(3/4)
作品:《我的逃跑女郎》开。
那只袋獾被我踢出数米,但打了几个滚又爬起身,向我冲过来,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我被气乐了,再次将它踢开。我还是低估了袋獾的顽强,它反复被我踢飞数十次,依旧勇往直前,如同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到最后这只袋獾已经伤痕累累,但依旧秉着永不放弃的精神,爬了过来。它已经张不开嘴巴,爬过来的速度很慢,喉咙里尖锐的声音也变成了低吼,等爬到我的脚边时,竟尔趴在那里不动了。
我不禁为袋獾的精神赞许,这哥们实在太过彪悍了,我见过打架不要命的,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不要命的。心软之余,便把这只袋獾带回菜园的小木屋,拿出药来给它处理伤口,还把一些肉干拿来喂给他。
袋獾对美味来者不拒,吃得极是香甜,吃过之后便又趴窝了。我把它关到一只铁笼子里,想等到它伤势好转,便放“獾”归山。当晚,我回温哲小镇居住,可到了第二天回到小镇的家里居住。
哪知道,第二天我到小木屋才发现,那只袋獾把铁笼子咬出一个大洞,还把我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咬了一个遍,就差把我的房子给点了,然后飘然离去。
看着满屋子的残破,我哭笑不得,直呼惹不起。从那以后,每次见到这哥们,我都是绕着走。
如果在荒原还有一种动物我不敢惹的话,一定是袋獾。它睚眦必报的性格,让它不是在打架就是在去打架的路上。
今天,看到七八只袋獾,我不禁有些头疼,原想把牛犄角的尸身草草安葬,如今看来是不行了,我得罪不起这几只袋獾,除非用手中的枪把它们料理了。
但为了一个没了命的牛犄角再杀死七八条命实在不值得。
我放任那只几只袋獾分食牛犄角的尸体,悄悄地摸进山洞,打开一只小手电筒,我四处找寻牛犄角遗留下来的东西,他有一个背包,里面装着子弹、绳索、望远镜、匕首等东西,尤其是这把匕首极是锋利,从鞘中拔出来,将手电筒中的光反射到身边的石壁上,竟然出现一个弯弯的月亮,我仔细看那匕首,却极是平滑,根本看不出有弯月的图案,不知道这是用什么工艺制作而成的。
地上还有一个被打开的小医药包,显然这是牛犄角中枪之后,拿出来紧急处理伤口用的。我检查医药包时,发现里面的药品很全,还有几味特效药,正是我所需要的。
如今牛犄角已经死掉,尸骨无存,这些东西,我就替他保存好吧。
我瞥见一旁还有一台小机器,凑近看时,不禁大吃一惊,这分明是一台小型的电报机,轻轻一按,电报机发出嘀的一声,我头皮有点发麻,心中大感不妙。我突然明白了牛犄角为什么会在受伤之后跟我云山雾罩海阔天空的聊天,原来早已经把我的身份和他所得知的消息通过这台电报机发出去了。随即才坦然出洞,和我拼死一战。
前者我杀死马脸猪头和羊肠子三人,便是利用隐藏的身份出其不意,后者遇到牛犄角也同样如此,神不知鬼不觉便是我最大的资本。我可以像潜伏的蜥蜴一样潜行,然后展开致命一击,此刻,身份被曝光,麻烦可能接踵而至了。
我吸了口气,面对这些在刀尖上舔血的家伙,自己还是嫩了点。
我把电报机装进背包,再看看四周还有小合欢被扯掉的草裙,手电筒的光闪过草裙时,草裙中有一样东西闪闪发亮,我走了过去,看到小合欢的草裙上挂着一块宝石。
小合欢用苘麻的内皮搓成很细的绳子,打成结,将那块宝石镶在其间,绳结编织的极是讲究,倘若放到钱眼的珠宝行,估计人们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土著少女的制作,反倒为其巧手编排赞叹不已。
我知道巴马族人喜欢把一些漂亮的石头如此编织起来作为佩饰,但如此漂亮的宝石,还是第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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