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招兵去送死(2/3)

作品:《佣兵战歌

己性格有些不同,但这并不是问题,因为友谊已经结下,誓言已经发过。两个单纯简单的家伙,一见如故,数年之后,便开始一同抒写传奇。

有一把自己的剑,一直是艾斯的愿望,现在终于达成,艾斯也很是兴奋,拿着剑走在前面不断的挥舞。

“雷萨,你说我们将来的佣兵团起什么名字好呢?”艾斯收剑入鞘,背在后背,兴奋对雷萨道。

想了好久,雷萨笑道:“艾雷怎么样?我们的名字。”

艾斯摇了摇头,否定说道:“不好,我们的佣兵团将来不能只有我们两个人,只叫我们的名字不好。”

雷萨点了点头,“的确,你说吧。你说叫什么就叫什么,你是团长!”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终叹气摇了摇头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将来找一个吟游诗人,他们最会起名字了。”

“也好!”雷萨点头赞成。

此时二人已经进入了森林,这只是一片小森林,且只是边缘,没有魔兽出没,有的只是一些野兽。此时,不远处正有一个黑色鸟在那里喝水。

艾斯和雷萨小心翼翼上前,艾斯小声道:“那是乌鸡鸟,你娘身体刚好,用它补身最好不过了。我们佣兵团就拿它开刀了!”

雷桑点了点头,艾斯突然跃起,拔出利剑,大喊道:“还没有名字的佣兵团出击,猎人雷萨上树,占据有利地点,我去牵制它。”平时和奥格等人,也多次去猎杀过野兽,艾斯很是羡慕那种指挥的感觉。

艾斯斗志高昂,可命令还没下完,那乌鸡鸟已经飞起远去。艾斯挠了挠头,道:“似乎我们不应该如此高调行动。”

“团长英明!”随后两个少年,哈哈一笑,傍着肩膀,向树林内部深入。

到了下午,朗普瑞斯彻底的热闹了起来,来此的人络绎不绝,周围小城的佣兵都已听说这里有好任务,都来领取。盔甲店和铁匠铺的东西,都已被卖出,肖金酒吧的酒也都所剩无几,里面的女人娇喘未停。

可佣兵会团长欧德却有些急躁,因为艾斯迟迟没有回来,没到晚上,艾斯根本不会到野外去决斗,城内也是没有,欧德已派人去盖斯特寻找,已去了半日之久,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带回。

艾斯和雷萨经过大半天的努力,收获颇丰,竟然还猎杀到了两个大家伙,一匹长毛青狼和一头猛虎。平时雷萨遇到这样的家伙,只能绕道而行,这些大家伙块头大,力量足,动作也很灵敏,在远处攻击,雷萨的弓箭很难起到效果,近处的话,雷萨很容易被野兽伤到。

但有了艾斯一切就不同了,艾斯动作灵敏,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抗击打能力也是极强,根本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这样一来,躲在暗处或是高出的雷萨,就可稳定的攻击。

出乎艾斯意料的是,雷萨的箭术极其精准,若是力量能够再强一些的话,那定是个出色的猎人。自从猎杀了这两个大家伙后,根据雷萨额头的那个伤疤,艾斯就给雷萨起了个外号,三只眼的猎人,雷萨。

两个大家伙的尸体着实不轻,好在森林中也不只有他们两人,还有一些其他成伙的猎人,或是打猎的贵族,索性二人直接将猎杀到的东西都卖给了他们,有些贵族更是乐得于此,买回去后就可和其他经常一起厮混的贵族,吹嘘那是他猎杀的。

所有的东西卖了两个金币,对二人而言,已很是不少,买走尸体的贵族也没有为难二人,更不会强抢,毕竟伊特帝国是法制帝国,像决斗输给艾斯的奇安达男爵那样没品的人,毕竟还是少数的。

两个金币都给了雷萨,雷萨也没再和这位已经认定了的团长客气,天色渐黑,二人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升起了篝火,开始准备晚餐。

艾斯正在正在生火,雷萨一边清洗一个扒了皮的野兔,艾斯兴奋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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