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一 黎太妃王七现代结局(1/4)

作品:《萌娃出逃把娘给朕留下

我们会消失在时光里,以至于后来互不相识。

我喜欢一个人冥想,一个人,一个空间,一个场景,我可以想上三天三夜。我从不相信时间会掩埋一切,真正掩埋的只有苍老的人心罢了,正如我在人群中第一眼发现了他们一样,我以为早已忘却,实则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已深入骨髓,或欲罢不能了。

姜回仍是那般青涩的模样,不曾老却半分,挺拔,儒雅,如暖阳般挥洒,却再也进不了我心尖半寸。

洛晴依旧美丽,笑容浅浅的依偎在姜回怀中,纤白的手轻抚着浑圆的肚子,身上散发着母性的光辉,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般配。

他们注意到我时有一瞬的怔住,我察觉到他们的不自在,于是微微一笑,与他们错身而过。

阳光依旧明媚,一如七年前的夏天,有些事物虽未改变,却早已不复存在,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思绪也随着时光辗转飘回了七年前。

七年是极为漫长的,七年前我还很年轻,还有一颗未老的心,还有一段说不出的青春。

那时我还蹉跎在校园中不知生活艰辛,还为了一张成绩单垮掉半个月的脸,当然也为了一个人流过半宿泪,如今想来,也只道一句那时年少。

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洛晴的男友姜回。

他长得高高大大,微卷的头发在阳光下常常映射出栗色的光泽,我最爱他的眼睛,瞳孔墨黑,眼尾上挑,睫毛密而翘,微微下覆时,总是让人对他的神色看不分明,他对待陌生人常常是一副冷脸,不论对方是美女还是赵无盐。我觉得男生能做到这一点实在不易,一个男人很容易为了一群女人而放弃一个女人,然而却不易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一群女人,我很高兴我喜欢的人并不朝三暮四,但不幸的是,我之于他而言恰巧就是个陌生人。

我和洛晴是初中同学,高三有幸分到一个班里,故人相逢,我们便自然而然的成了朋友,那时我们经常一起吃饭,散步,学习,作为洛晴的男友,姜回也经常同我们厮混在一起,每到那时我便极为矛盾,我恨不得日日见到姜回,却又受不了姜回在我的面前和洛晴举止暧昧。

可惜无人在意我的感受,而我也没有胆量向任何人说出我的嫉妒,日子一天天的过,我便一天天的,在嫉妒的深渊中沦陷……

洛晴是个热情开朗的丫头,她最爱拉着我的手来回晃悠着说出她与姜回的种种甜蜜,然而她却不知,每每此时我都是极度厌恨她的,我总觉得她是在炫耀,高傲的向我这个卑微的暗恋者炫耀她的幸福。

洛晴很喜欢笑,她的笑很有感染力,总是让看到的人不自禁的随着她一同微笑,她待人谦和有礼,她乐于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她的人缘极好,认识她的人没有不夸的,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但我却还是讨厌她,我固执的认为是她的出现阻碍了我和姜回,却不知,三个人中我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我是多么可悲,又是多么可笑,如果不是洛晴从楼梯上摔下去,我想我永远不会醒悟。

那是个晴朗的午后,洛晴抱着一落作业本和我一起爬着楼梯,我在前她在后,她或许察觉到了我并不愿意与她走在一起,我心不在焉的瞥向楼梯里的标语,一声尖叫声响起,惊的我立马回头,身后楼梯上落满了杂乱的作业本,而洛晴早已跌到了楼梯下面。

她应该是很疼的,我看到她扭曲的表情,真奇怪这种时候我还有心情观察她的痛苦,我是有多讨厌她呢,她的呻吟声渐渐拉回了我飘远的思绪,我疾步跑到楼下。

她的腿伤了,我不知该怎么办,只能手足无措的蹲在一边,看着她给姜回打电话。

姜回来的很快,额角上还有两滴汗珠,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目光里有对我的责怪,我很委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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